暨南大學是廣東省高水平大學重點建設高校,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暨南大學在職研究生的招生項目有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公共衛生、高級工商管理、企業管理等,充分發揮學校商科優勢,整合資源。以下是招生錄取辦法:
非全日制研究生
1、學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學術學位招生計劃可調整到專業學位使用,但專業學位招生計劃不得調整到學術學位專業使用,全日制招生計劃和非全日制招生計劃不得互相調整使用。
3、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4、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各招生單位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招生單位為錄取考生打印《錄取登記表》,蓋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檔案。
5、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正式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新生報到后,招生單位應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身心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6、規定日期前被錄取的新生,經本人申請和招生單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招生單位當年的招生計劃。
7、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統一公示,且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同等學力申碩
實行免試入學模式,申請者符合報名條件并根據本校要求提交報名資料后若審核通過,繳費成功確認錄取。
暨南大學在職研究生招生錄取辦法如上,詳細了解招生專業、條件等各項信息說明,請查看暨南大學在職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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