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同等學力申碩法學綜合水平測試備考題(4)
來源: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發布時間:2019-01-14 14:25:39
時間轉瞬間已經進入到2019年,準備參加2019年同等學力申碩考試的學員現在可以開始著重準備考試科目的相關練習,保證充足的復習備考,爭取在考試過程中一次通過考試。下邊是專門為大家整理的法學綜合考試科目練習題。
一、判斷正誤:
1、我國的國家機關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但可以根據情況因地制宜。( )
2、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
3、我國的宅基地誰使用就歸誰所有。( )
4、我國縣級以下(包括縣級)的人大代表采取直接選舉方式產生。( )
5、受教育不僅是公民的權利,也是公民必須履行的義務。( )
6、國家政權組織形式對國家性質具有反作用。因此,政治體制改革就是同時改革國家性質。( )
參考答案:
1、誤 2、正 3、誤 4、正 5、正 6、誤
二、選擇題
1、宣告公民死亡的法律后果有( )
A.宣告死亡人喪失民事主體資格
B.宣告死亡人原先參加的民事法律關系消滅
C.宣告死亡人的婚姻關系自然解除
D.宣告死亡人的合法財產變為遺產開始繼承
2、監護人的職責包括( )
A.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健康B.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C.管理和教育被監護人D.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
3、被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是( )
A.婚姻關系解除B.失蹤人民事主體資格消滅
C.財產發生繼承D.財產發生代管
4、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的特征有( )
A.統一性B.平等性C.廣泛性D.差別性
5、企業法人終止的原因包括( )
A.解散B.依法被宣告破產C.依法被解散D.企業分立
參考答案:
1、ABCD 2、ABCD 3、ABC 4、ABC 5、ABCD
三、案例分析
甲因犯強奸罪、故意傷害罪被人民法院數罪并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8年,服刑12年后被假釋。在假釋考驗期的第5年,甲盜竊一輛汽車而未被發現。假釋考驗期滿后的第4年,甲因犯搶劫而被逮捕,交代了自己在假釋考驗期內盜竊汽車的行為。
問:
(1)對甲假釋考驗期間的盜竊罪應如何處理?
(2)對甲假釋考驗期滿后的搶劫罪應如何處理?
(3)對甲最后的刑罰應當如何確定?
參考答案:
(1)對甲的盜竊行為的處理:應先對盜竊罪做出判決,然后把前罪沒有執行完畢的刑罰(6年)和盜竊罪所判處的刑罰,數罪并罰,在對甲的盜竊罪進行判決時,應考慮其自首情節。
(2)對甲在假釋考驗期滿后的搶劫罪應按累犯從重處罰。因為假釋考驗期滿,原判刑罰視為已經執行完畢。甲在原判刑罰執行完畢以后5年以內再犯搶劫罪,符合累犯的三個條件,應當成立累犯。
(3)對甲最后宣告的刑罰,應當先將前罪沒有執行完畢的刑罰和盜竊罪所判處的刑罰,數罪并罰,決定執行的刑期;再將該刑期與搶劫罪所判處的刑罰數罪并罰后,決定其最后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