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研究生如何修學分?
來源: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發布時間:2014-08-27 10:19:24
學分制是教育模式的一種,首創于哈佛大學。進行在職研究生招生的院校,在所設課程中也實行學分制。那么,一些有意向的報考者就問了:那在職研究生是如何修學分的呢?下面就由招生老師為大家介紹一下:
現在幾乎所有高校招生的在職研究生,在學習課程階段都實行學分制,因此,不管報考哪一種在職研究生都是需要修學分的。
在三種考試形式中,同等學力申碩是先免試入學,參加課程學習。一般院校安排的課程為14-18門,每一門考試在學完后考試合格就會得到相應的學分,這樣在學完全部課程后,修滿規定的學分,考生就可以獲得結業證書,也就有資格參加申碩考試了。由此可以看出,學分是參加同等學力考試的前提條件,也是能獲得碩士學位前必須要完成的條件。
通過十月在職聯考和一月聯考被錄取的在職人員,也需要進行課程學習修學分。學員只有完成全部課程學習后,修滿學分,才能正式進入論文階段,順利通過答辯即可畢業,然后獲得相應的證書。
那么學分具有多長時間的有效期呢?在不同院校的規定也是不同的,以同等學力申碩的專業,一般院校從學院通過資格審查起,給予考生學分的四年有效期,這也就使老師得到了多次參加生說考試的機會。
而其他兩種形式,因為是先考試后入學的,學校一般也會延長他們的學習時間,但最長不會超過五年,這樣他們只要在五年內完成課程學習,修滿學分,即可認為有效,否則此次申碩會被當做失敗而處理。
總之,報考在職研究生也需要認真進行課程學習,積累到一定的學分,才能順利畢業,獲得相應的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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