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月聯考現場確認可以找人代替嗎?
來源: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發布時間:2016-11-01 09:20:00
2016年10月31日一月聯考的報名就結束了,沒有成功報名的人可以等待來年繼續報考,已經報名成功的人還要進行現場確認。那么,2017年一月聯考現場確認可以找人代替嗎?
據了解,2017年一月聯考現場確認時間各院校都不一樣,成功網報的人要帶著自己的相關材料進行現場確認,而現場確認對考生有著比較高的要求,是不允許別人代替的,并且現場確認的時候要照相,一定要本人到現場照。
現場確認的時間一般都是在11月份進行,只有通過現場確認考生才能參加考試,所以考生不能掉以輕心,一定要親自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到現場確認時,報考者要帶著本人身份證、學位證、學歷證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由現場老師驗查,復印件直接提交給現場老師。
如果現場確認時審核出材料不實,考生將被取消錄取資格,確認無誤后本人要簽字,這也是不能找人代替的原因之一。
有些地區在網報的時候不支持網上交納報名費,所以這些地區的考生要在現場確認的時候交納報名費,而應該在網上交納報名費卻沒有交納的人,不能在現場確認的時候補交報名費,這樣的考生也是不能參加考試的。
現場確認通過后考生要按時參加在職研究生考試,2017年一月聯考的考試時間已經確定了,是12月24日,初試通過后考生要再參加院校自行組織的復試。詳情可咨詢線上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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