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師范大學GCT復試通知
來源: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發布時間:2014-12-24 09:50:37
2014年GCT復試開始了,在職研究生網招生老師整理了各高校GCT復試及調劑的相關信息,以供大家及時查詢。
【福建師范大學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復試錄取辦法】
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錄取質量的關鍵環節。為提高復試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促進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復試錄取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錄取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4〕43號)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五)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一)復試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具體工作由研究生院組織實施,紀委監察部門負責監督。
(二)各招生學院要加強對復試工作的領導,成立由學院黨政領導、學科帶頭人、指導教師、副高或副高以上職稱、當年無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參加本學院所有領域復試的的教師組成的復試領導小組,按不同學位類別、不同專業領域(不得按研究方向)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由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當年無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參加本專業領域復試的教師組成,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3名,當年擬招生的導師原則上應參加復試工作。成員名單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通過后報研究生院備案。
(三)各招生學院要根據本辦法精神,制訂本單位復試工作具體方案,方案于復試前在學院的網頁和院務公開欄內公布,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四)各招生學院應組織參加復試工作的教師學習有關研究生招生的政策、業務和紀律,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和責任,確保復試程序的正常運行和復試標準統一,提高復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五)各招生學院要參照碩士生入學考試命題工作管理規定,制訂復試命題管理辦法。復試試題包括筆試、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等內容。復試試題及其參考答案在啟用前均屬國家機密材料,各招生學院要做好復試試題的安全保密工作,復試領導小組組長為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責任人。
(六)各招生學院的復試領導小組要對復試工作及其結果負責。考生如對復試結果提出質疑,各招生學院復試領導小組應負責解釋。
三、復試基本要求
(一)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應參加復試。
(二)考生應符合復試基本分數要求方可參加復試,具體要求如下:
1.教育碩士
《外語》成績不低于31分,聯考總分不低于115分。
2.公共管理碩士
《英語》成績不低于30分,聯考總分不低于112分。
3.體育碩士
《入學資格考試》成績不低于65分;優秀運動員、教練員和裁判員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藝術碩士
(1)音樂:《入學資格考試》成績不低于85分。
(2)藝術設計:《入學資格考試》成績不低于90分。
(3)廣播電視:《入學資格考試》成績不低于93分。
5.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下稱職校教師)
(1)教育碩士:《GCT》成績不低于160分。
(2)體育碩士:《GCT》成績不低于180分。
(3)藝術碩士:《GCT》成績不低于200分。
(三)為了提高復試的有效性,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各專業原則上采用差額復試方式,各專業領域的擬招生人數和復試名單由各學院公布。
四、調劑
按照國務院學位辦有關招生政策和我校生源實際,我校今年可接受原報考福建省內高校的公共管理碩士考生的調劑申請。符合我校公共管理碩士復試基本分數要求的考生,請于2015年12月29日前將《福建師范大學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調劑申請表》(點擊下載)、聯考成績單復印件和資格審核其他材料寄達我校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考生按本復試錄取辦法參加我校組織的復試錄取工作。
五、復試
(一)2015年1月5日前(藝術碩士2014年12月24日前),各招生學院在網上公布復試人員名單和復試工作方案,并通知考生攜帶有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復試。
(二)資格審核
符合復試基本分數要求的考生須于2015年1月5日前將以下材料按順序裝訂并寄達我校進行初審:①《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資格審查表》(登錄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報名平臺下載并簽名,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核準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并在人事部門審核意見欄和電子照片騎縫處同時加蓋公章);②二代身份證復印件;③滿足報考條件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國外或境外大學學歷、學位證書須包括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復印件)。
未按時提交《資格審查表》等報考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參加復試。藝術碩士考生可于復試時將資格審核材料帶到研究生院報到點。
(三)考生報到
1.報到時間
(1)藝術碩士:2014年12月27日上午8:30-11:30。
(2)其他學位類別:2015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
2.報到地點
考生先到研究生院報到點(旗山校區校部辦公大樓5層第六會議室)報到,再到各學院報到點(詳見各學院網頁通知)報到。
3.報到程序
(1)到研究生院報到點辦理以下手續:
①驗證??忌殧y帶二代身份證和滿足報考條件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原件。??茖W歷報考藝術碩士者,還須攜帶有關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茍罂俭w育碩士者,還須攜帶“運動健將”以上運動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對考生的學歷信息有疑問的,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認證部門出具的認證證明。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诶U費。
教育碩士、職校教師(教育碩士領域):230元/生(含《政治》、專業基礎課考務費200元和復試費30元);體育碩士、藝術碩士、公共管理碩士、職校教師(體育碩士、藝術碩士領域):130元/生(含《政治》考務費100元和復試費30元)。
?、垲I取聯考科目成績單和《準考證》??忌鷳{《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參加《政治》和專業基礎課考試。
(2)到所在招生學院辦理復試相關手續(詳見各學院網頁通知)。
(四)考試:
考試對象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藝術碩士 |
2014年12月27日 下午2:00-5:00 |
《政治》 |
教育碩士、體育碩士、 公共管理碩士、職校教師 |
2015年1月10日 下午2:00-5:00 |
《政治》 |
教育碩士、職校教師(教育碩士領域) |
2015年1月11日 上午8:30-11:30 |
專業基礎課 |
《政治》實行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2015年碩士生入學考試《思想政治理論》任一版本的參考教材參加考試。教育碩士和職校教師(教育碩士領域)的專業基礎課實行閉卷考試,參考書目詳見我校《招生簡章》。
2.考場安排
詳見《準考證》。
(五)藝術碩士考生于2014年12月28日—29日參加招生學院的復試,其他類別考生于2015年1月11日至12日招生學院的復試。復試具體事宜由招生學院安排,考生可登陸招生學院網頁查詢。
(六)復試成績的使用
1.復試成績以100分為滿分,60分為合格。復試各項內容的成績均記數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除外),各招生學院可根據專業特點確定各部分的成績比例。
2.體育碩士、藝術碩士需進行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的考核,考核辦法和分值由招生學院制定,成績計入復試成績。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教育碩士和職校教師的專業基礎課成績計入初試總成績,并根據生源和成績實際劃定專業基礎課錄取合格線,未達到合格線要求者不予錄取。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不計入復試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政治》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錄取。
6.復試結束后各招生學院最遲應在2天之內將復試成績及結果在學院網頁中公示,擬錄取考生和按專業領域總成績排序的備選人員需標注清楚。
六、錄取辦法
(一)各招生學院在對考生政治思想素質、業務水平、專業思想和身體健康狀況和外語聽說能力等方面全面審核的基礎上,根據“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保證質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認真做好復試錄取工作。
(二)教育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和職校教師: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其中,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教育碩士和職業學校教師的初試成績含專業基礎課成績)×70%+專業復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30%。
(三)體育碩士和藝術碩士: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錄取。根據相關教育指導委員會要求,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的考核應占復試成績的主要比例的精神,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30%+專業復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70%。
(四)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其他不符合錄取要求者不予錄取。
(五)具體錄取名單將于1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網頁公布,并同時開通通訊地址核對系統,以保證《錄取通知書》寄送順暢。《錄取通知書》預計在2014年3月中旬以“錄取直通車”形式寄出。
七、招生紀律
各招生學院應加強對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復試、錄取工作必須堅持原則,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做到公平、公開、公正,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校紀委、監察處將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對違反教育部招生有關規定、弄虛作假、或給招生工作造成損失的學院和個人,將由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予以處理,以維護招生工作的嚴肅性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咨詢電話:0591-22867434(研招辦)
投訴電話:0591-22867115(校紀委、監察處)
八、其他
(一)請考生持續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頁,以獲得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復試錄取最新動態,有關考生務必在復試錄取期間保持通訊暢通。
(二)招生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校部辦公大樓523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編:350117。
聯系電話:0591-22867434,傳真:22867447。
聯系人:劉老師、林老師、張老師。
(三)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