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財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的全國重點大學,也是國家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學校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培養具有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國際視野的財經領域的卓越人才,推動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人類文明進步。學校不斷強化學科發展戰略引領,著力構建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學科生態體系。
1993年,經教育部批準,我校成為中國西南地區首家MBA辦學院校。開辦之初,我校MBA項目依照國際先進的MBA教育范式,整合學校優秀師資力量開展教學。通過數十年的深耕細作與惟實勵新,培養質量獲得全國MBA教育指導委員會和社會各界的高度認可,認為“西南財經大學已形成西南地區MBA教育的區域性品牌”。面對新趨勢,我校MBA項目以中國高質量MBA教育認證和EQUIS認證的高標準為導向,不斷優化內部管理,豐富第二課堂、強化學生服務與教學隊伍,整合校友資源與國際平臺。秉承“經世濟民,孜孜以求”的西財精神,探索真理,勇于創新。
一、培養目標
西南財經大學工商管理碩士(MBA)教育借鑒了全球頂尖高校MBA辦學經驗,結合我國國情,著力為我國各行業培養高層次的管理人才。項目培養目標為:培養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立場,滿足我國經濟建設和改革發展的需求,具備專業知識、踐行經營管理,既有組織與指揮能力、又有戰略眼光和開拓精神的高層次管理人才。
二、招生類別及政策
1.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MBA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3非全日制MBA研究生畢業時,學校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將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三、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專業學位碩士(MBA)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四、學習內容及方式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
學習內容包括核心課程(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商業倫理與社會責任、全球經濟與宏觀政策分析、大數據營銷創新管理、會計學、公司金融、戰略管理、管理經濟學、人力資源管理與數字化轉型、數據模型與決策、商務英語與跨文化溝通等),根據學生需求開設的大數據與市場營銷、會計與公司理財、金融、人力資源、一帶一路與跨國公司經營管理課程模塊,綜合實踐課程(中國式現代化的企業管理創新實踐、新財經整合實踐、軟技能與拓展訓練等)。
各專業方向設置統一的學位課程及相應的方向必修課程,學生在完成課程學習任務后,可結合自己所選的課程模塊選擇導師和撰寫學位論文,在導師指導下,對本方向的專題做進一步深入研究。
五、項目招生說明
【請務必仔細閱讀】
(一)培養方式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
實行彈性學制,非全日制MBA基本學習年限為2年,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4年。最長學習年限含休學、保留學籍等時間。超出最長學習年限者,學校不予注冊學籍。
授課類型:
1. 周末班:學期內周六周日全天,寒暑假不進行授課;
2.綜合班:學期內工作日兩晚(19:00-22:10)加周末一天,寒暑假不進行授課。
以上兩種專業方向由考生根據職業現狀、自身情況、授課類型自愿選擇,請廣大考生謹慎填寫。
注:學習校區為光華校區,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專業代碼:125100(工商管理)
特別注意:學院為004工商管理學院
擬招生人數: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199人
請考生注意,以上研究方向分類報考、分類排名、分類錄取。各專業方向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教育部當年實際下達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予以調整。
(三)學費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
79,000元/年(2年共計158,000元)(參考以往)
(四)課程學習及畢業授位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總學分均為45分。學生必須通過規定課程的考試,成績合格,方能取得該門課程學分。修滿規定學分,撰寫學位論文,并經答辯通過,由我校按學位條例和學位申請程序審定,頒發由教育部統一印制的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工商管理碩士(MBA)學位證書。
六、報名程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一)網上報名
1. 報名時間安排:
網上預報名時間為 2024 年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每天9:00-22:00。
網上報名時間為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每天9:00-22:00。
2. 報名要求: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學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3. 學歷(學籍)信息校驗: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學校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4. 注意事項:
(1)報考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考生,應為在職定向就業人員。請報考非全日制方向的考生在網報時務必將報考類別一欄選擇為“定向就業”。
(2)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學校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
1.所有考生均須進行繳費、核對確認網報信息及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等工作。確認時間預計為2023年10月底至11月上旬。具體時間、方式及要求請關注報考點的確認公告。
2.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報考資格審查
學校將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予考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學校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再準予考試。
特別提示:為避免因學籍或學歷問題影響報考,請所有考生在網上確認前自行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s://www.chsi.com.cn)上進行學歷(往屆生)查詢,并將查詢結果打印備查。材料要求如下:
(1)《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2)境外學歷考生: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八、考試
(一)初試
1.初試日期和時間
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初試科目
12月21日上午 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國語
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3.初試地點:由考生所選擇的報考點統一安排(地點以準考證打印為準)。
4.初試有效證件: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準考證打印時間為考前十天左右。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5.考生初試成績由學校統一通知。
(二)復試
復試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在復試前學校將嚴格采取人證識別及相關信息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享受照顧(含加分)政策的資格,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者,不予復試。
考生應自覺遵守學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學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1.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學校在教育部劃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學校碩士生培養目標、年度招生計劃、生源情況等確定本專業各方向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商管理學院將在學校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確定本專業各方向進入復試的成績要求,初試成績符合學校和本專業及方向要求的考生可參加復試。
2.復試時間:預計為2025年3月底4月初。
3.復試內容:一般包括專業面試、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及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等。
4.復試形式: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如上線生源較多,學校將在教育部規定基礎上適當擴大復試差額。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九、調劑
學校將根據招生計劃及生源的實際情況,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屆時請考生密切關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的信息。
十、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學校的體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十一、錄取
1.學校按照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入學考試綜合成績(含初試和復試)、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4.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5.被錄取的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學校審查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
6.新生應按時報到。因故不能按期報到入學者,應按規定事先書面向學生所在培養單位請假。
十二、其他
1.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學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根據教育部規定,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2.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按軍隊相關部門規定辦理。
3.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4.本章程內容如遇與研究生院、教育部和國家文件不一致的,以研究生院、教育部和國家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