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大學直屬國家教育部,是國家首批“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國家“985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長安大學在職研究生考試及錄取相關規定如下:
入學考試及錄取
1.初試時間前十天左右,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個人網報用戶名、密碼及《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等證件,避免泄露丟失造成損失。
2.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5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根據考試科目要求確定)。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一律不予承認。
3.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4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4日下午 業務課二
12月25日 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
詳細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請見《準考證》及我校有關公告。
4.根據教育部當年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差額復試,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單獨命題入學考試”的考生以及錄取類別報考時填寫為定向的考生,錄取前必須與有關部門或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
5.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長安大學錄取相關規定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長安大學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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