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性質
《俄語基礎》是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俄語)專業碩士生入學考試科目之一,是教育部授權各招生院校自行命題的選拔性考試。本考試大綱的制定力求反映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俄語)專業的特點,科學、公平、準確、規范地測評考生的相關基礎知識、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
二、評價目標
1. 要求考生應具備較高的俄語聽、說、讀、寫、譯的能力、較強的語言運用能力,即:應在熟練掌握俄語語音、詞匯、語法、語篇、修辭等語言知識,熟知常見俄語習語和具有特殊文化含義的社會語言現象,并對語言研究的基礎理論和基本方法有一定了解的基礎上,能理解俄語口語和書面語傳遞的信息、觀點、情感;能使用俄語口語和書面語有效地傳遞信息,表達思想、情感,再現生活經驗,并能注意語言表達的得體性、靈活性和豐富性。
2. 要求考生熟知《高等學校俄語專業教學大綱》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教學指南(下)俄語專業教學指南》中規定的俄羅斯語言和文學知識、俄羅斯及使用俄語的其他國家社會與文化知識、跨文化知識,熟悉中國語言文化知識。
三、復習大綱
俄語語言文學基礎知識部分測試以下內容:
(1)俄語語言學基礎
(2)俄羅斯及其他俄語國家概況
(3)俄語語音
(4)俄語詞匯(重點考核正確運用《高等學校俄語專業教學大綱》范圍內的積極詞語)
(5)俄語語法(重點考核正確運用《高等學校俄語專業教學大綱》范圍內的常用語法結構)
(6)俄語修辭
(7)俄漢互譯(重點考核正確理解原文和用漢語表達原文內容的能力;考核正確運用俄語常用句子結構表達漢語語句的能力)
(8)俄語讀寫(考核閱讀理解獲取信息的能力和用俄語筆頭表達思想的能力??忌鶕o題目及要求選擇撰寫不少于180詞的作文)。
四、參考資料
1. 《東方大學俄語(新版)》(1-7冊).史鐵強等主編,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11-2021年.
2.《高等學校俄語專業教學大綱》.全國高等學校外語專業指導教學委員會俄語教學指導分委員會編,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12年10月第1次印刷.
3.《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教學指南(下)本科俄語專業教學指南》.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20年4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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