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師范大學創建于1958年,1990年成為碩士學位授權單位,2006年增列為博士學位授權單位,建校以來,學校秉承師范教育的優良傳統,不斷深化教師教育改革,現已發展成為一所學科門類齊全、本碩博培養體系完備、辦學特色鮮明的省屬重點大學,是山西省基礎教育師資培養的重要基地,山西省“雙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山西省高等教育“1331工程”提質增效重點建設院校,山西省高等教育百億工程高水平大學建設院校,進入教育部師范教育協同提質計劃。
學校現有馬克思主義理論、中國語言文學、數學、物理學、化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和藝術學7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1個,碩士學科覆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藝術學門類;碩士專業學位類別19個,分別為數字經濟、社會工作、教育、體育、翻譯、新聞與傳播、出版、氣象、材料與化工、資源與環境、生物與醫藥、農業、公共管理、會計、旅游管理、音樂、舞蹈、戲劇與影視和美術與書法。
一、報考條件
2025年本專業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人數為15人。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2025年國家招生計劃及各學科專業報考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可能增加,也可能減少)。
二、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報名參加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代碼045101)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還須滿足下述相關條件:
1、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5年及以上人員(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的人員,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1)至少進修過6門與報考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課程(提供加蓋進修單位教務部門公章的成績單);
(2)在公開出版的省級及以上刊物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發表過與報考學科、專業相一致的學術論文(同時提供學術期刊收錄網站的論文檢索證明),或者獲得過廳級及以上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科研類獎項;
以上材料在網上確認前提交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
3、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三、報名
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關工作安排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4.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要求
報考點是指經各省、市招辦指定的接受考生網上確認和參加初試的地點,具體情況及要求請查閱考生所在省、市招辦的網報公告。報考點接受考生咨詢,辦理報名手續,安排考場,組織考試。
1.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網上確認程序
(1)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確認。
(2)考生網上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義務兵退出現役證》。
在錄取當年9月25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自學考試機構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我校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我校報考條件不符的,我校將不準予考試。
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我校本年度的招生章程和專業目錄等內容。網上報名時,報名成功只表示本人身份、學籍(學歷)、報考信息等內容填寫完成,我校將在報名確認后對考生的報考資格按照本年度的招生章程和專業目錄進行審核,不合格者不予準考。
四、初試
下載打印《準考證》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初試時間
初試時間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試科目及方式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4英語(二)
③333教育綜合
④808教育管理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
五、復試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組織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自主確定。在復試前我校將及時公布復試辦法和程序。全部復試工作一般在錄取當年4月底前完成。
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并公布參加全國統一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為一區。
我校將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并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該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我校在復試前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籍學歷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考生應當在復試時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我校復試時將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同時將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招生工作部門、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我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六、調劑
復試前按教育部有關政策制定并公布本校調劑工作辦法。
七、錄取
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報考非定向就業研究生錄取為定向就業的,我校將嚴格審核定向就業合同,從嚴掌握。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考生,錄取當年9月25日前若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錄取資格無效。
八、學制與學費
學制:3年,寒、暑假授課;學費:1.8萬。
九、信息公開公示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要求,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嚴格執行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并及時在網站公布招生章程、招生專業目錄、復試錄取辦法、擬錄取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成績等相關信息。同時,提供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包括聯系部門、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等,保證相關渠道暢通,并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申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
十、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一、附則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各專業擬招生人數、初試復試科目等招生相關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網站發布,請考生及時查閱。未盡事宜,依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