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3〕2號)及上海市相關文件要求,堅持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嚴格管理,積極穩(wěn)妥做好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1. 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 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 堅持全面考察,加強創(chuàng)新潛質考核。在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以德為先的基礎上,突出對其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
4. 堅持客觀評價。業(yè)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應有明確的等次結果。
5. 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強化服務理念、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名單
凡達到我校報考學院的報考專業(yè)2023年碩士生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的各類考生均可參加復試。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全校原則上在1.2:1左右。
三、復試安排
復試的具體時間、形式和內容等由各相關學院公布,請考生留意同濟大學研招網及各相關學院的網站通知。 參加過招生學院組織的暑期學校且參加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考生,按照相關學院暑期學校相關規(guī)定,確定復試資格和復試辦法。
四、復試材料及復試資格審查
(一)復試材料
1. 復試通知書(含誠信復試承諾書,請登錄同濟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tǒng),相關功能預計于3月20日前開通)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
3. 準考證(中國研究生招生網下載)
4. 學歷學位證明(1)應屆生提供注冊章齊全的學生證或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2)往屆生提供畢業(yè)證書或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境外獲得的學士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5. 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具體見各學院公布的復試通知)
(二)復試資格審查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復試前攜上述材料的1-4項到校進行資格審查。復審時間:每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①四平路校區(qū)驗證地點:四平路1239號瑞安樓510室。②嘉定校區(qū)驗證地點:曹安公路4800號綜合服務大廳研究生院窗口各位考生請注意:未經學校復試資格審查,不得參加復試。請根據報考專業(yè)復試時間安排,提前至同濟大學研究生院指定地點提交資格復審材料。
五、復試形式
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復試錄取工作的文件要求,我校復試采取現(xiàn)場復試形式,具體參照各學院公布的復試辦法。六、注意事項 1. 考生的綜合排名由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入學考試總成績,以此作為擬錄取依據。各學院可根據其學科特點,參照學校整體要求制定學院復試
六、注意事項
1. 考生的綜合排名由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入學考試總成績,以此作為擬錄取依據。各學院可根據其學科特點,參照學校整體要求制定學院復試辦法。其中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一般為30~50%,具體由學院制定,并提前對考生公布。
2. 政審不合格者、復試總成績不及格者、體檢不合格者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3. 嚴格按照學校和各學院規(guī)定的時間參加復試,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自覺履行保密義務,復試中不得錄音、錄像、直播、錄屏、投屏,不以任何形式對外發(fā)布復試相關內容和信息。
4. 擬錄取考生名單將在全校復試工作結束后,在同濟大學研招網進行統(tǒng)一公示,請關注網站信息和“同濟研招”微信公眾號。
七、調劑
1. 各學院在滿足教育部調劑相關政策基礎上,根據學科專業(yè)要求確定本學院內部調劑辦法,并提前向考生公布。結合今年各學院復試錄取比例,原則上不開展校內跨學院調劑。
2. 我校今年個別非全日制專業(yè)接收外校調劑生,包括法學院的法律(非法學)和法律(法學)專業(yè)。具體調劑要求另行公布。
八、違規(guī)和復查
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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