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交通大學是東北地區唯一一所以軌道交通為特色的高等學校。1956年,學校應我國鐵道機車車輛工業的發展需要而創建,時為大連機車車輛制造學校。1958年升格為大連鐵道學院,隸屬原鐵道部管理。2000年2月,劃轉為遼寧省政府管理。2004年5月,更名為大連交通大學。大連交通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規定如下:
調劑
學校按教育部有關政策以及本單位學科建設和發展需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科學、規范制訂調劑工作辦法,并提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和本單位網站公布。
考生申請調劑前,應充分了解學校的報考條件、調劑工作辦法、以及相關專業不同學習方式招生、培養、獎助、就業等相關政策。
學校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學校將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學校將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學校在復試的同時將通過多種措施,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開展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校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須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錄取
學校將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大連交通大學錄取相關規定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大連交通大學招生簡章。
您填的信息已提交,老師會在24小時之內與您聯系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請撥打以下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