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查目標
綜合考察學生對危險源辨識、系統安全分析、安全評價方法的應用及掌握;綜合應用安全系統工程理論、安全技術等分析解決安全實踐問題的能力。
二、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一)試卷滿分及考試時間
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為3小時。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三)試卷內容結構
危險源辨識、評價及控制(20%),系統安全分析(60%),安全評價(20%)。
(四)試卷題型結構
名詞解釋(20%)、簡答題、分析計算題(80%)。
三、考查內容及要求
(一)安全系統工程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
(1)掌握安全、危險源、可靠性、安全性、重大工業事故、重大危險源、系統安全分析、危險源辨識、人失誤、可接受危險等基本概念;
(2)理解危險源在事故發生、發展中所起的作用;
(3)了解常用的安全生產法規。
(二)第一類危險源辨識、評價和控制
(1)掌握并熟練應用第一類危險源的辨識及評價方法;
(2)掌握控制危險源的技術并能應用于生產實踐;
(3)掌握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評價與控制方法。
(三)系統安全分析方法及應用
(1)熟練掌握預先危害分析方法;
(2)熟練掌握故障類型和影響分析方法;
(3)熟練掌握危險性與可操作性研究方法;
(4)熟練掌握事件樹分析方法;
(5)熟練掌握故障樹分析方法;
(6)熟練掌握人失誤概率預測方法。
(四)系統安全評價方法及應用
(1)熟練掌握生產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
(2)熟練掌握道化學火災、爆炸指數法;
(3)熟練掌握概率危險性評價方法。
四、考試用具說明
考試使用黑色筆作答,本科目需使用科學計算器。允許在考試中使用直尺、三角板等。
五、參考書目或參考資料
陳寶智,《系統安全評價與預測》(第二版),冶金工業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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