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 號)《關于做好 2024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 號)《關于進一步做好遼寧省 2024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遼招考委字〔2024〕4 號)的要求和部署,結合我校具體實際,制定我校 2024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一、總 則
第一條 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 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規范執行招生政策,切實為人民選拔出創新能力強、專業素養好和綜合素質優良的人才。
第二條 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做到政策透明、規則科學、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相關部門、各院(所)要切實重視此項工作,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切實發揮復試作用,強化復試考核篩選功能,保證研究生錄取質量。
第四條 我校 2024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線下復試的方式。復試過程中嚴格過程管理,確保復試開展全程公平公正公開,確??荚嚵鞒獭⒖己私M組成人員、選拔標準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線下復試要堅持以人為本,提高考生服務水平,落實校園公共區域日常衛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復試場所換氣和清潔消毒, 并擺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保障考生健康權益。
二、組織管理
第五條 學校切實落實招生錄取主體責任,主要負責領導是我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做到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監督;研究生院分管負責領導是我校研究生錄取的直接責任人,做到全程參與、全程組織、全程管理。學校成立由黨委書記和校長擔任組長的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領導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統一制定研究生招生分配計劃和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學校研招辦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統一審核各院(所)制定的復試實施細則、調劑方案、同等學力加試科目,公布復試分數線、復試名單,統一指導各院(所)復試工作,統一審核各院(所)上報的擬錄取名單和調劑擬錄取名單,統一發布公示擬錄取信息,統一監督巡查等事宜。
第六條 各學院(所)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復試專家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各單位書記和院長共同擔任,副組長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負責人擔任,成員包括相關學科帶頭人(負責人)、學科方向帶頭人(負責人)和導師代表等;招生復試專家組組長由相關學科帶頭人(負責人)或學科方向帶頭人(負責人)擔任,由 5-7 人的研究生導師組成,秘書 1 人。根據復試內容和人數情況可成立若干招生復試專家組,承擔不同復試內容,完成該專業全部復試考生該部分復試內容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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