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計劃
2025年渤海大學體育學院擬招體育教學專業非全日制研究生10人。
二、招生類型
碩士研究生按其培養模式分為學術學位碩士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生,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生,按其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碩士生和非定向就業碩士生。定向就業的碩士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三、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本科畢業以及具有與本科畢業同等學力的中國公民。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渤海大學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2025年9月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畢業后到2025年9月前)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五、學制學費
學制3年,學費5.4萬。
六、報名程序
(一)推薦免試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在規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二)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時間安排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關工作安排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請考生屆時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參加報名,查看報名須知、招生單位招生章程及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報名、考試安排事項等,按要求如實填寫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
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教育部有關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
七、入學考試
(一)初試
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時間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試時長為6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3日舉行。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初試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論②204英語(二)或203日語③346體育綜合。
(二)復試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復試時間、地點、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組織管理等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確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渤海大學公布。復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體育概論,面試科目:專業技能。
2.渤海大學自主確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該計劃接受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3.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4.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體育教學論、體育心理學。
5.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6.原則上復試工作采用命制多套試題、安排考生隨機抽取試題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管理。
7.渤海大學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8.復試或加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9.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八、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
九、調劑
學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時,可組織開展調劑工作。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均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36小時。嚴禁任何工作人員和學生未經渤海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授權擅自發布調劑信息。
十、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渤海大學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渤海大學將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十一、錄取
(一)按照教育部招生錄取政策有關規定及各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嚴格按照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含各專項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招生計劃。各類專項計劃均包含在本單位的招生總規模以內,專項計劃專項使用,不得挪用。
(三)學術學位招生計劃可調整到專業學位使用,但專業學位招生計劃不得調整到學術學位專業使用。全日制招生計劃與非全日制招生計劃不得相互調整使用。
(四)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渤海大學、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渤海大學不承擔責任。
(五)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六)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2025年9月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十二、研究生獎助體系
學校致力于構建全面多元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旨在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積極進取。為此,學校實施了包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校長獎學金以及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崗位津貼在內的多項獎助制度,以全面支持研究生的學術成長與發展。
十三、畢業就業、住宿情況
(一)畢業就業:研究生在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凡符合學校碩士學位授予條件,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討論通過,由學校頒發學位證書。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且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是無固定工作、無固定工資收入,且人事檔案在入學報到時轉入我校的研究生,畢業時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如新生未能按期提交本人檔案,影響學籍注冊等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住宿情況: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培養方式為利用寒暑假、周末及其他業余時間進行學習,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來校集中學習期間,住宿費用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十四、其他
(一)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題。
(二)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或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等,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我校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考試,教師本人必須主動申請回避考試的命題、閱卷、復試、現場評分和錄取等工作;凡是參與命題、閱卷、復試、現場評分和錄取工作的教師和工作人員,必須簽署承諾書和保密責任書,未簽署者不能參與相關工作;違反回避制度者,將被終身取消命題、閱卷及現場評分資格,并視情節輕重依據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專業目錄中帶“★”的為專業學位報考專業,我校全日制招生專業均接收推免生,名額占總的招生計劃。
(五)具體信息以官網公示為準,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