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師范大學是上海市重點建設高校,是一所以文科見長并具教師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藝等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大學。學校創建于1954年,1956年成為本科院校,1981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確定為首批碩士學位授予單位,1986年被批準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2017年入選教育部卓越教師培養計劃實施院校。2019年成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學科)建設試點單位。2021年整體進入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設行列。上海師范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復試錄取
我校將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相關學科的復試分數線。我校復試由學院分別組織,復試辦法和程序等信息屆時請見研究生院網站或學院相關通知,差額比例由學院確定,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可除外),復試時還須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且須合格。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由相關學院自行確定是否加試。各學院將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集體領導下,根據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關規定,綜合初復試成績,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定向就業者錄取時須簽訂定向合同。
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進行。
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上海師范大學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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