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農業大學坐落于安徽省會合肥,是一所辦學歷史悠久、以農林生命學科為優勢和特色的省政府與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合作共建高校,是全國首批建設“新農村發展研究院”的十所高校之一,是“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項目高校,是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安徽農業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我校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我校體檢要求。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我校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招生單位要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招生單位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三)我校在復試的同時應當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
錄取
(一)我校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各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我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要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安徽農業大學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安徽農業大學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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