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調劑專業及復試安排
我校將在部分生源不足專業招收調劑考生,具體專業及工作安排詳見各單位相關通知
海洋與大氣學院(全日制)
化學化工學院(全日制)
工程學院(全日制)
管理學院(全日制)
經濟學院(非全日制MBA金融方向)
基礎教學中心(非全日制)
會計碩士教育中心(非全日制)
旅游管理碩士教育中心(非全日制)
工程管理碩士教育中心(非全日制)
二、考生調劑基本要求
1.符合《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擬調入專業(方向)的學校初試成績要求。
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不接受調劑。
4.各單位規定的其他要求,符合條件方可報名。
三、調劑工作程序
1.填寫志愿前,請調劑考生認真閱讀《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國海洋大學2023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國海洋大學2023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和《中國海洋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了解國家及我校研究生報考條件、學制、學習方式、學費標準、獎助辦法、住宿等情況。
2.調劑考生根據各單位確定的調劑工作時間安排,及時在系統中提交志愿申請,并按學校調劑工作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3.各單位對調劑考生名單進行篩選后,分批次在國家調劑系統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須在復試通知規定的時間內在系統中同意復試通知,否則視為放棄。
4.已同意參加復試的考生登陸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平臺,完成復試確認及繳費、考生資格審查材料上傳等環節(要求參見《2023年中國海洋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安排》)。
5.復試結束后,學校根據復試結果確定擬錄取名單并通過國家調劑系統發送待錄取通知。收到待錄取通知的調劑考生須在待錄取通知中規定的時間內在系統中接受待錄取通知。
6.為保證調劑工作順利進行,擬申請調劑至我校的考生調劑志愿填報我校后,務必在4月20日前保持調劑系統的調劑志愿不變。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校規定操作或隨意解除志愿的,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或擬錄取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和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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