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大學在職研究生畢業要寫論文,學位論文是進行學位授予審核的主要依據。學員需要按培養方案要求完成課程學習,通過課程考試、修滿學分,完成必修環節方可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碩士學位論文的基本要求
濟南大學在職研究生學位論文應在導師(小組)指導下由本人獨立完成,應按照學校規定的基本要求與書寫格式撰寫,詞句精煉通順、論證嚴謹、條理分明、文字圖表清晰整齊、引用規范。學位論文原則上用中文撰寫。基本要求如下:
1、碩士學位論文對所研究的課題應當有新的見解,表明作者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者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2、論文須與專業實踐緊密集合,論文內容應體現學位申請人運用本專業及相關學科的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學位論文應具有較高的應用價值。
答辯申請審核要求和程序
1、論文必須由導師審閱并寫出評語,于答辯前兩個月向所在學院提出學位論文答辯申請,填寫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等相關表格,同時登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統提交學位論文答辯申請。
2、學院研究生秘書根據培養方案及學位論文答辯申請審核要求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
3、學院組織由分管院長、導師、秘書等人參加的審查小組,對申請人的遵紀守法、道德品質、課程學習、實踐環節以及在學期間取得學位論文創新成果等進行全面審查。
4、答辯申請審核通過后,各學院組織預答辯或相應形式的質量審查,廣泛征求對學位論文的意見。
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的程序
1、介紹答辯委員會主席。
2、答辯委員會主席宣布開會,公布答辯委員會成員及秘書名單。
3、導師介紹學位申請人在校學習科研情況、送審專家意見。
4、論文答辯人報告論文的主要內容(時間在20~30分鐘)。
5、答辯委員提問,學位申請人答辯。經答辯委員會主席同意列席旁聽者也可提問。
6、休會,答辯委員會進行審議,對論文水平做出評語,以不記名投票方式就論文是否通過答辯、是否建議授予學位進行表決,做出決議并填寫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決議書,主席及全體委員簽字。
7、復會,答辯委員會主席宣布對論文的評價和決議(票數不公布)。
8、論文答辯人在答辯中,有權充分闡明自己的學術觀點,在答辯委員會宣布評語、決議后,答辯人有不同的意見,可在10日內向答辯委員會及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書面提出,意見副本同時送交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備案。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在接到書面意見至做出分委員會決議之前,調查、了解情況,向答辯人做出書面說明并給出有關處理意見。
9、答辯會結束后,由秘書負責整理答辯的材料并報送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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