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調劑工作程序,提升服務質量,確保擇優選拔,根據教育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原則。
2.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調劑基本要求
我校只接收英語語種調劑,調劑考生和一志愿上線考生,執行相同的復試程序。且需符合下列要求(同等學力調劑考生還需符合我校招生簡章相關報考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學科(專業類別)的報考條件和學院規定的調劑相關要求。
2.初試成績達到教育部統一規定的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單科、總分)。
3.原報考專業與我校招生專業相同或相近,并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原初試科目與我校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我校招生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視為相同。
5.統一命題科目數學一、二、三之間和英語一、二之間可由高向低調,不可由低向高調。數學一可調至數學二,英語一可調至英語二,不得逆調。經濟類綜合能力可以向數學三調劑。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7個專業學位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各學院需在調劑基本要求的基礎上,根據學科(專業類別)特點和生源情況制定本學院的調劑辦法,確定具體的初試成績及學術要求,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予以提前公布并嚴格執行。
6.涉及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等學術要求的,須先經學位評定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審核同意,確保科學性。
7.具體調劑考生接收條件詳見我校各學院調劑錄取辦法。
三、調劑程序
1.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完成調劑志愿的提交,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2.學院對考生資格進行初審,確定考生的調劑資格,經領導小組審核后由學院發送復試通知,接到復試通知的調劑生務必在復試通知規定的時間內網上回復確認。
3.學校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小時。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4.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36小時。考生如在鎖定時間結束后仍未收到復試通知,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四、調劑復試辦法
調劑考生復試辦法,按《青島理工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執行。
五、調劑服務管理
調劑工作由研究生院歸口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一)考生調劑志愿開放調劑系統時間、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研究生院統一設定,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時間不低于12小時,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各學院應盡快給出受理意見,盡可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
(二)接到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務必在復試通知規定的時間內網上回復確認接受復試通知,并在規定時間內繳納復試費(友情提醒:復試費一旦繳納,學校不再辦理退費手續)。各學院按照調劑規則排序進行遞補。
(三)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接受待錄取通知操作,否則視為放棄擬錄取資格,學校將從各學院提交的各學科專業候補錄取考生中依次遞補擬錄取考生名單。
(四)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正式開通后,學校和學院將安排專人及時解答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確保信息溝通暢通;同時會積極利用調劑系統在線留言功能、咨詢電話等渠道為考生調劑提供良好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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