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學始建于1909年,是我國第一所礦業高等學府和河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學校,河南省人民政府與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共建高校,入選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高校。2020年入選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學建設高校。2021年入選河南省“雙一流”創建工程高校。現已發展成為具有博士、碩士、學士三級學位授予權的特色高水平大學。河南理工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調劑
我校在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時,將組織開展調劑工作。我校接收的所有調劑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進行,否則無效。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屆時,請關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和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及各招生學院網站發布的相關信息。
體檢
體檢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我校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執行。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我校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在復試期間將會采取面談、“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開展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我校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須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錄取
我校研究生錄取工作將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及省考試院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詳見后期公布的《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調劑辦法》。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按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類型,考生需在報名時填寫清楚報考類別。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畢業后按定向合同就業。我校將嚴格審定考生定向就業合同,從嚴掌握,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河南理工大學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河南理工大學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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