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管理碩士(Master of Tourism Administration,MTA)是在我國旅游業迅速發展的大背景下,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于2010年3月批準設置,自2011年開始招收,旨在培養旅游行業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的學位。
貴州財經大學MTA專業于2019年獲批設立,依據社會需求和貴州財經大學辦學優勢,設置本專業研究方向涵蓋旅游目的地管理、旅游規劃與開發管理、民族旅游開發與管理等。
2024年,現代康旅產業學院正式將MTA專業納入專業建設范圍,在秉持我校辦學理念和依托學院自身特色基礎上,以優秀的師資隊伍、完善的建設基礎和優質高效的服務等,致力培養服務康旅產業高質量發展所需要的高素質應用型、復合型和創新型人才。
一、研究方向
01 旅游目的地管理
02 旅游規劃與開發管理
03 民族旅游開發與管理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本專業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
(2)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提出的相關學業要求,達到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
(3)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三、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參加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并提供真實材料。
考生應積極配合報考點做好網上確認工作,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逾期不得補辦。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招生單位和報考點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核,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錄取,隨時發現、隨時處理。報考點和招生單位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招生單位遵循《無障礙環境建設法》《殘疾人教育條例》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組織規則,參照《教育部 中國殘聯關于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有關要求,積極為殘疾人參加考試提供必要支持條件和合理便利。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和招生單位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四、初試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后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一)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二)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申請享受初試加分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項目不累計。
五、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招生單位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照顧政策。
六、初試
初試一般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旅游管理專業初試設置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即管理類綜合能力、外國語,滿分分別為200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論由招生單位在復試中考核。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初試時間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七、復試
復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管理學綜合。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我校復試具體辦法及進入復試考生名單等屆時均在研究生院官方網站提前公布。復試前將嚴格采取人證識別及相關信息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申請享受初試加分的資格審核。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者,不予復試。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跨學科專業報考的考生復試不加試。
我校在旅游管理專業學位復試中組織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八、調劑
我校將按教育部有關政策制定調劑工作辦法,并提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和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九、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執行。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錄取及畢業就業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及身心健康狀況等確定擬錄取名單。
對于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嚴格審核其定向就業合同,從嚴把握。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等由招生單位規定。經招生單位同意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納入招生單位錄取當年的招生計劃管理。
十一、住宿安排
原則上對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十二、其他
(一)學習方式:非全日制。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二)學制:一般為三年。最長不超過五年(含休學和保留學籍)。
(三)學費標準:旅游管理20000元/人/學年
注:實際以物價部門批復為準。
(四)獎助辦法:我校執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以及學校相關獎助體系。
我校不舉辦任何考研輔導培訓班。我校研究生招生相關信息均在研究生院官方網站公布,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