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辦學歷史悠久、底蘊深厚,最早可追溯到始建于1895年的天津北洋西學學堂,1956年全國高等院校院系調整時,由原東北工學院、西北工學院、青島工學院和蘇南工業專科學校的土木、建筑、市政系(科)整建制合并而成,積淀了我國近代高等教育史上最早的一批土木、建筑、環境類系(科),時名“西安建筑工程學院”,是新中國西北地區第一所本科學制的建筑類高等學府,我國著名的土木、建筑“老八校”之一,原冶金工業部直屬重點大學。1959年和1963年,學校先后易名為“西安冶金學院”“西安冶金建筑學院”;1994年3月8日,經原國家教委批準,更名為“西安建筑科技大學”。1998年,學校劃轉陜西省人民政府管理。現為“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項目”和“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實施院校、陜西省、教育部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建高校。西安建筑科技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體檢
體檢安排在考生擬錄取后進行,具體要求在復試前通知。
體檢標準: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招生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
我校錄取的定向培養考生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和擬錄取為定向培養的考生須在錄取前簽訂三方合同。錄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業考生須在入學前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在校期間檔案由我校進行管理。錄取考生于2024年秋季入學。
西安建筑大學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西安建筑科技大學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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