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成立于1941年9月,其歷史可以上溯到1937年創辦的陜北公學。1941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兩次會議研究決定,陜北公學、中國女子大學、澤東青年干部學校合并成立延安大學,首任校長吳玉章。其后1943年至1944年,魯迅藝術文學院、自然科學院、新文字干部學校、民族學院、行政學院相繼并入延安大學。抗戰勝利后,根據中共中央部署,延安大學大部分遷往東北、華北等地辦學,將新民主主義的新教育推向全國。延安大學留守院系于1947年3月輾轉至陜甘晉地區辦學,并于1948年7月遷回延安恢復正規辦學。1949年6月,中共中央西北局決定延安大學改稱西北人民革命大學,遷往西安辦學。1953年3月,西北局決定將西北人民革命大學改為西北政法干部學校,所辦班次分別歸并于西北師范學院、西北民族學院、西北黨校、政法干校等西北地區院校。1958年9月,為適應陜北老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中共陜西省委和陜西人民委員會決定在延安恢復重建延安大學,曾經奠基與播撒新型教育火種的延安大學,在中共中央舊址所在地楊家嶺恢復辦學。1998年延安醫學院、延安市人民醫院與延安大學合并成立新的延安大學,被列為陜西省省屬重點大學。2005年學校被列為陜西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建大學,2011年被列為陜西省高水平建設大學。延安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調劑
按學校和相關招生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調劑工作方案執行。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和各招生學院網站通知。
錄取
我校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錄取成績(由初試和復試成績按一定比例折算),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科研成果、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上級部門審定。最終錄取名單以教育部審核通過名單為準。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我校對錄取的碩士研究生發放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為6月下旬。
延安大學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延安大學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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