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概況
新疆財經大學作為自治區全日制財經類重點高等院校, 現有管理學、經濟學、法學、文學、理學、工學等 6個學科門類,擁有 1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個一級學科博士后科研流動站、6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6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3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 、3個自治區級重點學科(其中 1個高峰學科,2個高原學科)。現有 39個本科專業、4個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12個國家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個自治區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4個自治區重點專業、4個自治區實驗教學示范中心。
學校現有 15個教學院部,另設有 MBA學院、繼續教育學院。設有絲路經濟與管理研究院、霍爾果斯研究院、喀什經濟發展研究院等研究機構,擁有哈薩克斯坦研究中心、中亞研究中心 2個教育部國別區別研究中心,中國(新疆)與中亞區域經濟合作研究中心、新疆企業發展研究中心、新疆社會經濟統計與大數據應用研究中心、新疆財政金融協同創新研究中心等 4個自治區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設有新疆唯一的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考試(MHK)中心、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綜合能力測試中心和雅思考試(IELTS)考點。
二、研究方向:
01 政府治理與鄉村振興
02 公共政策與綠色發展
03 輿情監測與公共安全管理
04 政府運行保障管理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 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四、報名
(一)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逾期不再補辦。
1.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4)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需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網上確認時提供認證報告。
(6)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招生單位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相關信息以上傳“研招網”的數據為準,后期不得修改,且畢業后須按定向就業協議辦理就業相關手續。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為:報考我校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
(7)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10)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我校研究生處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2.網上確認
(1)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3.確定考試資格
招生單位和報考點應當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4.下載準考證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請妥善保留電子版準考證。
五、初試
(一)初試時間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請按報考點要求查閱考場。
(三)初試科目:
①199管理類綜合能力
②204英語二
六、調劑
學校根據教育部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結合學校 生源情況確定調劑政策,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 統”公布調劑政策和生源缺額信息。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 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 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七、復試
(一)復試時間2025年3月中旬-4月上旬,以學校官方網站通知為準。
(二)根據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二區基本要求,學校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我校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三)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復試時需提交戶籍和就業單位相關證明材料并簽訂相關定向就業協議書。
(四)我校實行差額復試。復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我校復試錄取辦法復試前另行公布。
(五)復試前我校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核,考生需提供居民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僅應屆生提供)等報名材料原件及高等學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人事部門或教務部門加蓋公章有效),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六)同等學力考生(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生和網絡教育考生取得復試資格后,須另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以招生專業目錄為準,同等學力和跨
專業考生是否加試以報考學院要求為準。
(七)復試的同時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錄取
(一)我校根據考生初試、復試成績,結合考生學習成 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 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在被錄取前須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三)擬錄取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按時寄送人事檔案和人事關系、組織關系的將納入定向培養類別。凡屬定向培養考生(人事檔案和人事關系、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工作單位) 正式錄取前,考生本人、其人事檔案所在單位需與學校簽定定向培養研究生協議。
(四)應屆(含成人高校)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 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五)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需提供戶籍和就業 單位等相關證明材料。
(六)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 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學籍(學歷)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九、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體檢須在我校 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 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十、學制、學費
學制3年,學費18000/年(參考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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