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師范大學坐落于享有“物華天寶、人杰地靈”盛譽的歷史文化名城、“軍旗升起的地方”——南昌。學校是教育部重點建設的培養職業教育師資的公辦多科性本科院校、全國職業教育研究的重要基地、全國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重點建設基地、全國最早獨立設置的八所職業技術師范院校之一,是江西省公費師范生培養高校,主要培養職教師資、普教師資和其他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經過近70年的建設與發展,學校形成了以本科、研究生教育為主體的多學科、多層次的辦學格局。2008年,學校以“優秀”成績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2018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評估專家也對學校扎實的教學工作、明顯的辦學成效和鮮明的辦學特色給予了充分肯定。 學校2006年獲批碩士學位授權單位,是江西省“十四五”新增博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高校。江西科技師范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調劑
我校將按教育部有關政策制定本單位(含所屬院、系、所)調劑工作辦法,詳細說明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聯系咨詢電話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和我校網站公布。
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招生單位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本單位體檢要求。
錄取
我校錄取工作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要求進行,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江西科技師范大學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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