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查能力
要求考生掌握法語基本詞匯,掌握基礎的語法知識,具有閱讀各類題材文章的能力,具備一定的寫作表達能力。要求語言能力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的B2水平。
二、 考試形式、試卷題型及分值分布
考試形式為筆試。試卷滿分為100分。
共三部分,第一部為閱讀理解(50分)、第二部分為詞匯及語法(20分)、第三部分為寫作(30分)。
三、 考查內容
1. 閱讀:
要求能夠理解社會文化類、經濟類、科技類等題材的文章,主要考查以下能力:
1) 理解主旨要義,把握關鍵信息;
2) 理解文中的具體信息;
3) 理解文中的概念性含義;
4) 能夠進行判斷、推理和引申;
5) 根據上下文推測生詞的詞義;
6) 理解文章的總體結構以及上下文之間的關系;
7) 理解作者的意圖、觀點或態度;
8) 區分論點和依據。
2. 詞匯:
要求能夠正確理解常用詞匯的詞義及基本用法;除掌握詞匯的基本含義外,考生還應掌握詞匯之間的詞義關系,如同義詞、近義詞、反義詞等;掌握詞匯之間的搭配關系,如動詞與介詞、形容詞與名詞等;掌握詞匯生成的基本知識,如詞根、詞綴等。
3. 語法:
考生應能熟練地運用基本的語法知識。主要包括:
- 動詞各個時態的變位,以及各時態的用法;
- 名詞的單復數、陰陽性的變化規則;
- 形容詞單復數、陰陽性的配合;
- 表示時間、地點的介詞的使用;
- 命令式、條件式、虛擬式的用法;
- 代詞的用法;
- 限定詞、數詞的使用;
- 關系從句、副動詞的使用;
- 直接引語和間接引語的用法;
- 其他基礎語法知識。
4. 寫作:
考生應能完成不同類型的應用文,包括私人和公務信函、總結概要、論文提綱、描述性、敘述性、說明性或議論性的文章。要求語法和拼寫正確,用詞恰當,句子順暢;合理組織文章結構,內容統一、表達清楚連貫。
參考資料
- TAXI ! (1, 2, 3), HACHETTE, Fran?ais langue étrangère, 2003 。
- Alter Ego (1, 2, 3), HACHETTE, Fran?ais langue étrangère,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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