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裝學院是一所有著深厚家國情懷和鮮明辦學特色的時尚高校。學校前身是1959年2月創建的北京紡織工學院,1961年7月更名為北京化學纖維工學院,1987年2月改擴建為北京服裝學院,是我國第一所公辦服裝高校。1998年,學校劃歸北京市管理,2019年由紡織服裝理工院校變更為藝術院校,2020年被確定為北京市高水平特色型大學。北京服裝學院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調劑
1、調劑政策及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于我校研究生院官網公布。屆時,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2、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具體要求見我校通知。
錄取
1、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各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我校將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新生按規定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須憑有關證明書面向研究生院請假,請假時間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4、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5、新生報到后,我校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6、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經考生本人申請和我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學資格。
7、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北京的服裝學院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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