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的主要內容
(一)國際公法
1、國際法總論:國際法的淵源;國際法的編纂;國際法的效力根據;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系;國際法基本原則;國際法的主體及其發展;國際法上的國家;國際法上的承認與繼承;國籍問題;引渡、庇護與難民問題;國家領土理論與領土爭端實踐;海洋與空域在領土中的法律地位及其保護;國家責任理論與實踐。
2、國際組織法:國際組織的法律地位;國際組織決議的效力、問題與對國際法發展的影響;聯合國;中國在國際組織中的實踐與探索。
3、國際海洋法:國際海洋法的歷史發展、編纂及未來趨勢;內水、領海、毗連區、群島水域、專屬經濟區、大陸架、用于國際航行的海峽和公海法律地位與國際實踐;國際海底區域制度;中國的海洋問題及其法律解決路徑。
4、國際航空法與外層空間法:空氣空間的法律地位;空中航行的法律制度;國際航空運輸規則;國際航空的損害賠償責任;國際航空安全的法律保護問題;外層空間活動的基本法律原則;空間碎片與環境問題;救援制度;賠償制度;外層空間活動的國家責任。
5、國際環境法:國際環境合作與環境保護基本制度與實踐。
6、外交法:外交和領事豁免;使領館制度;外交使團;國家外交代表及其法律地位; 外交保護制度與中國的實踐。
7、條約法:條約信守原則;條約的締結程序;條約保留;條約解釋;條約的生效與失效。
8、國際爭端解決:國際司法解決爭端機構及其規則(含WTO 及投資爭端解決機構);國際爭端解決的法律途徑及存在的問題與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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