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力學院是中央與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校創建于1951年,1985年1月升格為本科,更名為上海電力學院,2018年12月,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上海電力大學。學校現有楊浦、浦東兩個校區,全日制在校生一萬四千余人,教職工一千余人。學校的校訓是“愛國、勤學、務實、奮進”,學校堅持“立足電力、立足應用、立足一線”的辦學方針,樹立“務實致用,明理致遠”的辦學理念。學校堅持深化改革,加快內涵建設,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質量和國際影響力穩步提升,逐步發展成為以工為主,兼有理、管、經、文等學科,主干學科能源電力特色鮮明、多學科協調發展的高等學校。上海電力學院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資格審查
我校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考生采取弄虛作假手段而取得報考、錄取資格的,一經發現,不論進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階段,均取消其資格。
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一)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二)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三)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之間,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與中醫碩士之間,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之間調劑,按本類照顧專業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行。
(四)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五)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錄取
我校嚴格按照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一)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第一志愿上線復試合格考生優先。所有復試合格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按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排序、調劑考生按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單獨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考生的初試總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若初試總成績再相同,按考生的初試數學、初試英語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
(五)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上海電力學院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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