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工商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的報考條件,且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國家A類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3.學院自主確定的調劑報考條件。
(二)調劑要求
1.我校根據本單位復試錄取情況,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和研究生處招生網站及時、準確發布招生計劃余額信息,嚴禁任何工作人員和學生未經單位授權擅自發布調劑信息。我校僅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嚴禁招生學院通過其他渠道接收調劑考生。
2.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報考我校的調劑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要在政策規定的時間內盡可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向考生反饋是否接受其調劑復試申請。鎖定時間到達后,鎖定解除,考生可自行修改本調劑志愿。
3.招生學院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批次開展復試工作,調劑批次的復試內容、方法與第一志愿一致。可根據實際情況開展若干次調劑復試工作。
4.學院自主確定的調劑報考條件,必須是學術性、擇優性要求,嚴禁以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限定調劑生源范圍,嚴禁設置歧視性調劑條件。對同一批次符合調劑要求且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以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入圍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須由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等學術要求的,須先經本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審核同意,確保科學性。
5.學習方式變更(即全日制考生轉報非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轉報全日制)的考生,按照調劑程序進行申請。
6.調劑生不享受新生獎學金。
(三)調劑程序
1.考生及時查看我校在研究生處官網發布的調劑通知和教育部調劑服務系統發布的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
2.考生登錄研招網,填報調劑志愿。
3.學校對審核通過的考生發出“復試通知”,考生進行“網上確認”后參加復試。
4.未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的考生,將在確認時間截止后取消相應資格。
5.調劑考生參加學院組織的調劑場次復試。
6.學校在調劑系統中對擬錄取考生發待錄取通知。復試沒有通過的考生仍可繼續申請其他調劑志愿。
7.接到待錄取通知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進行確認,否則我校有權直接取消擬錄取資格。考生一旦確認接受待錄取通知,表示調劑完成,將不能再填報調劑志愿、接受復試或待錄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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