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78年,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的對外貿易系即有國際商法教研室,并招收國際貿易法碩士。1984年成立了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法系,當時稱為“七系”。1996年成立法學院。歷經30年的發展,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目前已經成為學科體系設置相對完整、國際法專業特色鮮明、學術和教學水平比肩一流的知名法學院。
法學院設有完整的本科、碩士、博士課程體系,1985年即成為全國首批獲得國際經濟法專業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四所院校之一(其他三所為北京大學、武漢大學、廈門大學)。1997年,本院國際法學獲選全國首批“211工程”重點建設學科。2002年,國際法學專業被教育部批準為“國家級重點學科”,為目前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僅有的兩個國家級重點學科之一。2003年9月,教育部批準法學院設立國際法學博士后流動站。2006年,本院民商法學專業被評為北京市重點學科。2007年,法學院獲評教育部“國際化法學人才特色專業建設點”及教育部“全國雙語教學示范點”。2009年,法學院獲批建設北京市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國際商事仲裁實驗教學中心”。2011年,法學院獲批法學博士一級學科點。2012年,本院法學一級學科獲批北京市重點學科,同時法學院成功入選全國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被批準為“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教育培養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2012年,法學院還成功獲批教育部本科教學工程項下的“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