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樂學院1949年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命名成立,是由1938年成立的延安魯迅藝術學院音樂系、1940年建立的重慶國立音樂院、1948年成立的華北大學三部音樂系、1918年成立的國立北平藝術專科學校音樂系等幾所音樂教育機構合并組建而成,是一所培養高級專門音樂人才的高等學府。1960年被中共中央定為全國重點高等學校,2000年被列入國家“211工程”建設院校,是全國藝術院校中唯一一所國家重點大學。2017年入選國家“雙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現設有作曲系、音樂學系、指揮系、鋼琴系、管弦系、民樂系、聲樂歌劇系、音樂人工智能與音樂信息科技系、音樂教育學院、提琴制作研究中心、人文學部、附屬中等音樂學校、現代遠程音樂教育學院、繼續教育學院、鼓浪嶼鋼琴學校等教學院系和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音樂學研究所等機構。截至2022年12月,中央音樂學院共有全日制在校生3625人,其中本科生1543人,碩士生728人,博士生192人,附中(含附小)1162人。作為全國音樂教育、創作、表演和研究中心,以及社會音樂推廣中心,中央音樂學院是一所代表中國專業音樂教育水平,專業設置齊全,并在國內外享有很高聲譽的音樂學府。中央音樂學院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錄取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二)根據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計劃、學校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擬錄取名額分配方案(第一版)”將于2023年10月底之前。
我校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全部招收少數民族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學習形式為全日制。具體招生數量以教育部下達的國家計劃為準。
(三)研究生新生入學后按“雙選制”確定導師。
(四)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特殊情況,須經學校招生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
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中央音樂學院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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