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考試內容】
船舶與船員管理的概念、船舶與船員管理的內容、船舶與船員管理的方式、目的和意義,國際上船舶與船員管理內容的發展。
我國船舶與船員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船舶監督處在船舶與船員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船員管理處在船舶與船員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船舶檢驗監督處在船舶與船員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
我國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的歷史沿革(無專門航政管理機構階段、產生階段、抗日戰爭時期階段、新中國誕生階段、航政管理機構的發展與完善階段),國外船舶與船員管理機構(美國海岸警衛隊、日本海上保安廳),國際海事組織(成立的背景、組織機構形式、工作與活動)。
【考試要求】
1.掌握船舶與船員管理的概念、船舶與船員管理的內容、船舶與船員管理的方式、目的和意義;
2.熟悉國際船舶與船員管理內容的發展;
3.我國相關船舶與船員管理機構在管理中的職責;
4.了解我國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的歷史沿革;
5.掌握國際海事組織的組織結構;
6.了解美國、日本海事管理機構的組成。
第二章 船舶與船員管理的法規
【考試內容】
船舶與船員管理國內立法及國際立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立法背景、《海上交通安全法》的主要內容、《海上交通安全法》的特點),《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修訂《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背景、修訂的主要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制定條例的背景、作為船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船長、船員在船服務期間的職責和要求、條例對保障船員合法權益的規定、培訓機構從事船員培訓業務的條件、對加強船員服務管理的規定、在提高船員素質和保護船員合法權益等方面的規定)。
我國船舶與船員管理法規體系及所存在的問題(船舶法體系、船員法系統、船舶與船員管理法律體系存在的問題)。
SOLAS公約的立法背景,1974年SOLAS公約技術條款的主要內容。1978年STCW公約的內容,全面修改1978年STCW公約的背景,1995年對1978年STCW修改的內容,修改1978年STCW公約的原則和思路,發證的新概念—“功能方法”、規章與核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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