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簡介
華東理工大學原名華東化工學院,是新中國第一所以化工特色聞名的高等學府。1956年被定為全國首批招收研究生的學校之一,1960年起被中共中央確定為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1993年經國家教委批準,更名為華東理工大學,1996年進入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行列,2000年經教育部批準建立研究生院,2008年獲準建設“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 2017年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化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三個學科入選一流學科建設名單。
2025年擬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3500余名(含推薦免試研究生),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600余名。教育部將于2025年3月左右下達研究生招生規模,故招生目錄中各專業所列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復試前我校將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規模,各專業已招收的推免生人數,以及學校的學科發展、招生導師人數等情況對各專業的實際招生人數進行調整。
二、招生類型
我校碩士研究生按培養類型分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兩種類型;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
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就業方式均為定向就業,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報考類別須選擇“定向就業”。考生錄取后,人事關系與人事檔案不轉入學校,在讀期間不享受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獎助體系,不參加上海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學校不安排住宿,畢業時不納入就業計劃。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相關專業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4年以上(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須在所報考專業進修并考試通過大學本科8門以上主干專業課程(須由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同等學力考生無須在所報考專業本科進修。
(4) 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四、報名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因地制宜、合理確定)。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4.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網上確認前按要求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7.“退役大學生士兵”、“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碩士研究生專項的報考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8.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我校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1.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二)網上確認要求
1.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
同等學力考生〔除報考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碩士的考生外〕須于10月15日之前發送相應材料至我校研招辦郵箱(yzb@ecust.edu.cn)進行準考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方可進行網上確認及繳費等手續。因不進行準考資格審查,導致網上確認后不準考的、由考生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五、初試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初試時間為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為6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3日進行。初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其中,教育學、醫學門類碩士研究生初試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圖書情報、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和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設置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即管理類綜合能力、外國語。
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卷、不指定參考書目和參考材料。
六、打印準考證
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下載打印《準考證》。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七、復試及錄取
(一)我校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體差額比例將根據學科專業和生源情況進行調整),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具體復試要求和錄取辦法另行通知。
(二)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三)我校實行師生互選制。在復試階段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后,由導師與考生進行互選,確定導師。
(四)復試加試
以同等學力身份參加復試的考生(即高職高專畢業考生和本科結業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圖書情報、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和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六)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由我校自行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八、學費
學費為3萬元/年,學制為3年。
九、體檢
身體健康是研究生錄取的必要條件之一。擬錄取考生必須參加體檢,體檢工作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結合我校招生專業實際情況進行。考生體檢后發現有《指導意見》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學校有權對認為不適合所報考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做出相應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