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工作部署,現就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試形式
采取現場復試方式,考生須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和復試。
二、復試時間及辦法
1.請考生3月25日上午10:00前登錄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查詢是否取得復試資格(各學院3月23日開始陸續發布),我校不再發放書面的復試通知書,考生在系統繳納復試費每生80元。
2.各學院3月28日開始陸續復試,具體辦法見《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和學院復試及錄取細則,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及各學院網站。
三、確認復試考試科目
各位考生在確認自己獲得復試資格后,務必于3月25日上午10:00前在系統內反饋復試科目信息,以便統計考試試卷份數和安排考場,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反饋復試科目信息,學院將指定復試科目。
四、學籍學歷異常處理
資格審查中對于報名時系統顯示學籍學歷異常的考生(名單見附件),如果進入復試,請在復試前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如不能提供相關材料將不能參加復試:
應屆生:須提供本科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詳細說明學籍異常的原因。
往屆生:須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點擊鏈接“學信檔案”后實名注冊用戶并申請認證,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復試時提交給報考院系;如在線認證不成功,則需提交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國外學歷:請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
五、加分考生提醒
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工作規定》第六十二條的規定,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請在3月25日前與研究生院招生辦聯系。
六、復試考場規則及違規處理
1.所有考生須認真閱讀《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以及報考學院發布的相關招考信息,誠信復試。
2.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根據教育部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特別提醒
1.復試地點分明故宮校區和將軍路校區,具體安排見學院通知。復試期間請考生持本人身份證,通過閘機刷證進入校園,校外考生車輛不得進入校園,請考生提前了解周邊交通情況,規劃好出行方式,如遇特殊情況請向門崗值班員出示準考證、臨時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入校園。
2.請考生提前打印《誠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報到時交給復試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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