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學校成立科學技術研究院,原科技部、人文社會科學處整建制劃歸科學技術研究院,下設綜合管理處、國防科研處、基礎科研與人文社科處、高新技術處等4個業務處。
主要職責如下:
(一)擬定學校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各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的謀劃、申報、立項、實施、驗收等組織管理工作。
(三)負責各級各類科技創新團隊的謀劃、申報、立項、實施、驗收等組織管理工作。
(四)負責各級各類科技創新平臺的謀劃、申報、建設和評估等組織管理工作。
(五)負責各級各類科技成果的鑒定、謀劃、申報等組織管理工作。
(六)負責學校科技論文和著作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各類專利、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管理工作。
(八)負責學校各類科技合同的審核、登記等管理工作。
(九)負責學校產學研合作、科技成果轉化、校地研究院等管理工作。
(十)負責推進學校與軍工集團及其各下屬單位科技合作的組織與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學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的總體協調和相關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各級各類人文社科基地和智庫的建設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學校科技工作考核、科技專家推薦、科技統計等工作。
(十四)負責落實學校保密工作科研業務歸口管理責任。
(十五)負責落實學校科研項目質量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學校學術委員會、科學研究與學術道德委員會日常事務工作。
(十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