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工商管理碩士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解析
來源: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發布時間:2011-10-22 22:01:54
經常有許多考生向我們打聽關于MBA和法律碩士的問題,問自己能不能報考,是否適合報考等等。MBA和法碩其實只是我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中常見的兩種。目前,我國經批準設置的專業碩士學校已達15類,主要包括: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工程碩士(ME)、法律碩士(J.M)、會計碩士(MPACC)、公共衛生碩士(MPH)、農業推廣碩士、獸醫碩士、教育碩士、藝術碩士、體育碩士、風景園林碩士等。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考試芝行全國聯考,有兩種聯考,一種在每年年初(與普通研究生統考時間相同),該類研究生一般獲得雙證(有些專業也只能獲碩士學位證書);另一種在每年10月份(在職碩士研究生聯考),該類研究生只能獲得碩士學位證書。以下重點介紹MBA和法碩。
一、工商管理碩士。
商業管理,工商管理碩士,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縮寫 MBA ,是源自美國的碩士學位。比較注重復合型、綜合型人才培養,重視能力培養,培養的是高質量的、處于領導地位的職業工商管理人才。傳授的是面對實戰的“管理知識和管理經驗”,而不是側重理論研究的“管理學”正是在這一點上,它與普通的管理學碩士區別開來。
1、報考。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 MBA 。國家規定報考條件為:大學本科畢業后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大專畢業后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經驗者;有研究生畢業學歷并有一年或一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年齡不超過 40 歲。此外,各校還可在此基礎上制定自己的報考條件。通常,從事過具體的企業經營管理工作,具備一定的管理經驗, 對企業實際運營情況有所了解的人比較適合攻讀 MBA ??忌淮慰梢蕴顖?4所試點學校中的兩個招生單位。報考在職MBA一般需要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2、教學。MBA 學制兩年,課程內容廣泛,涉及管理,經濟學,金融,財務, 法律等等。案例教學是一大特色,即通過一個個具體企業案例的研討來進行學習。MBA的學習方式主要采用全日制脫產、非脫產(周末或晚班或集中授課)幾種方式,學制一般2年或2年半。
3、考試。初試科目為英語(滿分為100分)和綜合能力(滿分為200分),命題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關機構承辦。選考日語或俄語的考生,用全國統考的試卷,其他語種的試題由招生單位自行命題(政治理論改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命題在復試中進行)。聯考科目的考試大綱由全國工商管理(MBA)專業教育指導委員會編寫。復試時間、地點、科目、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
4、錄取。錄取類別均為計劃外委托培養或計劃外自籌經費,選擇委托培養的考生,上學期間不脫離原單位,檔案戶口均不轉至學校,須簽訂委托培養協議書;選擇自籌經費的考生需簽訂協議書,自主選擇是否要脫離原單位,自主選擇檔案戶口是否轉移至學校,如果確定脫離原單位轉移至學校,則檔案戶口都必須轉移至學校。
每年國家統一劃定MBA最低錄取分數線。MBA與其它普通研究生錄取不能互相調劑,也就是說,MBA考試上線但未被錄取的考生不能轉至其它學科、專業錄取,其它學科、專業的單考生和上線統考生也不能轉至MBA錄取,但聯考學校之間的考生可以互相調劑。
二、法律碩士(J.M)
從2000年開始,專業課實行全國聯考(統一命題、統一閱卷),并限招收非法學專業考生(在職法碩沒有此限制)。目前全國有48年高校招收法律碩士研究生。
1、法律碩士與法學碩士的區別。前者是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學位,主要為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與法律監督部門以及經濟管理、行政管理和社會公共管理部門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后者則是法學學位系列的一個層次。我們通常所說的“考法律專業的研究生”一般都是指報考法學碩士。
2、教學方面。法律碩士學制2年。教學內容與法學碩士有很大不同,側重于實務方面。根據1999年修訂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課程設置覆蓋法學二級學科的主要內容,課程結構要體現應用型和復合型的要求,將職業道德和職業能力作為重要的培養任務和內容。職業能力包括法律職業思維方式和能力、法律職業行動方式和技能。培養的主要內容為:(1)對各種社會現象(包括案例)能夠自覺地運用職業思維和法律原理來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2)較熟練地進行法律推理。(3)熟練地把握各類訴訟程序,進行事實調查與取證。(4)熟練地從事代理與辯護業務,從事非訴訟法律事務(如法律咨詢、談判、起草合同)以及法律事務的組織與管理。( 5 )有起草法規的一般經驗。法律碩士采用全日制脫產和非全日制不脫產兩種學習方式,全日制脫產學習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學習不超過四年。
3、報考對象。2000年起,年初的統考不再允許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含同等學力)報考,而只招收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同等學歷)的非法律專業畢業生。具體來說下列13個專業不得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對于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鼓勵報考法學碩士研究生。這項措施大大降低了考試的競爭壓力。但是,10月份的在職聯考允許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報考。
4、考試方面。2002年開始實行全國聯考。初試科目共4門:外語100分,政治(文)100分,專業基礎課(刑法學、民法學)150分,綜合課(法理學、憲法學、中國法制史)150分。其中政治、外語使用全國統考試卷,兩門業務課的命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承辦??荚嚧缶V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有關單位編寫,考試用書為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大綱》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指南》。復試時間、地點、科目、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
5、錄取方面。法律碩士的錄取類別包括計劃內非定向培養、計劃內定向培養、計劃外委托培養、計劃外自籌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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