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各高校在參照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培養模式的基礎上經過不斷的探索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培養模式。
我國開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主要目的在于拓寬高層次專門人才的培養渠道,更好地服務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為了使我國的研究生教育盡快步入快車道,1980年國家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
為了規范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發展,國家相繼頒布《關于在職人員申請碩士、博士學位的試行辦法》、《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在職人員碩士、博士學位暫行規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定》等多個文件。這些文件對我國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養工作進行了具體規定。開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前提條件是取得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培養資格。不難理解,國家政策的主要出發點在于保障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質量。
20世紀80年代,國家的工作重心逐漸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由于歷史的原因,我國高層次專門人才嚴重短缺。為此,國家決定發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經過三十多年的發展,我國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已經形成規模龐大、類型多樣、科類繁多、層次豐富的喜人局面,為國家的現代化建設大量地輸送了亟需的各類人才。
從2017年起,教育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類分別編制和下達全國博士、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相關投入機制、獎助和收費等政策按《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執行。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的招生簡章須明確學習方式、修業年限、收費標準等內容。考生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和培養單位招生簡章自主報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研究生培養單位根據社會需求自主確定不同學科、類別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據培養要求分別制定培養方案,統籌全日制與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協調發展,堅持同一標準,保證同等質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所在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研究生培養單位要調整現有的招生計劃安排辦法,規范招生宣傳和正確引導,加強學籍管理,完善研究生獎助體系,強化培養過程管理及質量保障體系建設,確保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養質量。
我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學習形式是多樣的。多樣化的學習方式有力地拓寬了我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生源范圍,為高層次專門人才的培養創造了條件。
"嚴進"指的是納入全國統考,與報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考生一同參與一年一度的全國碩士研究生統考;"嚴出"指的是執行與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相同的畢業要求,保證其質量上的高水準。
我國要求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入學條件學歷要求為本科。但是,非全日制研究生要想獲得相應的學位,則必須在完成學位課程的基礎上完成一篇與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等質量標準的學位論文。采用"嚴進嚴出"的培養策略,較好地保障了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質量。
我國對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教學管理實行的是學分制。學生都必須完成與全日制研究生相同的學分才有資格進入論文撰寫階段。學分制的運用不僅突出了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靈活性,還有效地提高了其聲譽。
我國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實行的是全成本收費制度。一方面,學生必須按修讀學分繳納學費。雖然各校的收費標準不同,但主要參照全日制研究生的收費辦法;另一方面,學生無法獲得貸款和補助。在我國,研究生獲得貸款和補助是一種高競爭項目,需要經過一系列嚴格的、開放性程序。在這樣的背景下,非全日制研究生是無法與全日制研究生展開競爭的。毋需諱言,全成本收費辦法給非全日制研究生增加了沉重的經濟負擔,部分考生因此放棄入學機會。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計劃、分類報名考試、分別確定錄取標準”的招生考試模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執行教育部統一的報考要求。
詳情可查看:同等學力申碩報考條件 專業學位碩士報考條件
外國語(英語、俄語、德語、法語、日語)和學科綜合。想了解詳細考試科目,請點擊:同等學力申碩考試科目
英語和綜合能力(數學、邏輯、寫作),部分院校有政治科目。想了解詳細考試科目,請點擊:專業碩士考試科目
高校應該樹立“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辦好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強調“一切為了學生,一切依靠學生”。為此,高校應該摒棄“經濟利益”至上的觀念,切實將學生的發展放在首位。在此基礎上,積極與考生所在單位聯系,建立良好的信息聯動機制;大力推進課程培養體系改革,突出“應用型”特征;改革學位論文評價體系,引導學生從事應用性強的課題的研究等等。
高校應該積極改善管理,激勵教師從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教學與指導工作。為此,高校應該繼續提高教師的津貼標準。雖然面臨嚴峻的財政壓力,但高校依然可以通過壓縮其他方面的開支,給予教師更高的物質獎勵。更重要的是,應該給予教師在培養學生方面更多的裁量權。這種裁量權涉及許多方面,包括招收什么樣的學生、采用什么樣的標準招收學生及通過什么方式培養學生等等。
必須承認,資源緊缺是每一個高校都無法回避的問題。然而,高校可以努力拓展資源。一方面,挖掘自身潛力。許多證據表明,高校的浪費現象是驚人的。個別高校大興土木,因而導致債臺高筑。為此,高校應該厲行節約,推行更加嚴格的會計制度,將有限的資源更多地用于培養模式的改革。另一方面,獲得企業的支持。高校與企業的聯合可以獲得“雙贏”。對企業而言,既可以獲得高素質的人才,還可以得到技術上的支持;對高校而言,可以獲得經濟上的支持,還可以獲得所亟需的“雙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