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院簡介
河南大學商學院源于1927年國立第五中山大學,20世紀80年代以來,學院進入快速發展時期,歷經財經系、經貿管理學院、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學院等階段,2015年更名為商學院。經過一代代商學人薪火相傳,辛勤耕耘,凝煉出“明德弘道、商善天下”的院訓,形成了“質量立院、學科強院、人才興院、科學管理、和諧發展”的發展理念和“區域領先、國家一流、國際影響”的戰略定位。經過90余年的建設發展,學院已經成為中部地區培育商界英才、服務社會發展的教學科研重地。
學院學科布局合理,學科體系完善,涵蓋工商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等學科領域。設有工商管理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和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擁有工商管理學、管理科學與工程2個一級碩士學位授權點;工商管理碩士(MBA)、會計碩士(MPAcc)、工程管理碩士(MEM)、審計碩士(MAud)4個專業學位碩士授權點。工商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學科為河南省第七批、第八批和第九批重點學科,管理科學與工程為河南省博士學位授權點重點立項建設學科。在教育部第五輪學科評估中,工商管理學科被評為B-學科;依據《2023軟科中國最好學科排名》,工商管理學科位列全國高校前19%。
學院現有教職工129人。其中專任教師110人,教授23人、副教授47人,博士生導師18人,碩士生導師85人,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82人。教育部高等學校工商管理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1人,河南省特聘教授3人,河南大學特聘教授2人,河南大學青年英才4人,河南省優秀教師2人,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1人。學院還聘請了30余名國內外著名專家為兼職教授,并與美國、英國、芬蘭、澳大利亞、韓國等國家建立了廣泛的學術聯系。
學院擁有河南省軟科學基地“河南省物流與區域經濟發展研究中心”,河南省電子商務創新創業和人才培養孵化基地,建有工商管理研究所、管理科學與工程研究所、現代物流研究院、鄉村振興金融研究院等4個研究機構。5年來,學院承擔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27項,其中,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3項;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項目13項,河南省社會科學規劃項目、河南省軟科學項目等其他省部級課題77項;出版學術著作50部;在國內外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370篇,其中被SCI、SSCI、SSCI收錄240 篇;獲省部級以上科研獎勵9項。
學院結合國家和河南省重大發展戰略,積極為地方社會經濟發展培育商界精英和優秀管理人才。5年來,學院先后與豫東綜合物流產業集聚區、宇通集團、華必信會計集團、三門峽市工商業聯合會、開封市商務局等16家單位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完成企業營銷策劃、績效評估等橫向課題40余項,為中國農業銀行河南省分行、中國建設銀行河南省分行、飛鶴乳業、鄭州太古可口可樂公司、銀鴿集團、安陽鋼鐵、晉開集團、奇瑞汽車、藍天集團等企事業單位進行員工培訓100余次,在社會上贏得了較高贊譽。
二、報考條件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國民教育序列大學專科畢業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經驗;(2020年9月1日前獲得專科畢業證書)
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驗;(2022年9月1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
已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驗;(2023年9月1日前獲得畢業證書)
三、上課地點
鄭州龍子湖校區和開封金明校區。
四、報名步驟
網上正式報名時間:2024年10月9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現場確認時間:具體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根據本地區報考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五、學制與學費
學制:3年。
學費:22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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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生名額
工商管理MBA碩士擬招生149人。
七、考試
(一)考試科目
①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②204英語(二)。
(二)考試時間
2024年12月21日。
(三)復試科目
專業面試。
工商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八、體檢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考生體檢工作由招生單位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我校體檢工作具體安排待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公布。
九、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十、錄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我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按照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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