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查目標
本科目是為了考查
報考舞蹈學科(包括學術型、 專業型碩士研究生 考生所設置的初試考試科目。其考試內容涵蓋藝術本質論、藝術門類論、藝術發展論、藝術創作論、藝術作品論和藝術接受論等基礎理論及應用,旨在考查考生對藝術基礎理論的掌握和藝術基礎理論在舞蹈實踐中的運用,并由此更進一步考查考生的理論性思維、 理論聯系實踐、分析問題、文字表述等諸方面的能力,以選拔適合攻讀舞蹈學科碩士研究生的人才。
二、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
(一)試卷滿分及考試時長
本試卷滿分為150 分,考試 時長為 180 分鐘;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三)試卷構成
試卷內容一般由3部分構成,分別是概念解釋、簡答題、論述題 。
具體構成如下: 概念解釋10小題,每題分值為 5 分,共計 50 分;
簡答題:2 小題,每題分值20分,共計40分;
論述題:
2小題,每題分值為30分,共計60分。
三、考查范圍
(一)藝術本質論藝術本質論
(二))藝術門類論藝術門類論
(三))藝術發展論藝術發展論
(四))藝術創作論藝術創作論
(五))藝術作品論藝術作品論
(六)藝術藝術接受接受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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